专利企业孵化协议
甲方: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
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是省知识产权局倡导成立的专利企业、专利项目服务机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国家专利产业化(河南)试点基地。宗旨是通过为专利企业提供资金、政策、管理咨询、培训、专利申报等服务,促使企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经初审,同意乙方作为专利孵化企业入驻甲方,接受甲方的孵化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一) 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协助企业办理工商年检。
(二) 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
(三) 协助申报各类科技计划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四) 协助办理“技术贸易资格证”、“企业代码证”等有关手续。
(五) 提供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服务。
(六) 协助办理科技成果鉴定。
(七) 提供企业管理、政策法规咨询、企业家沙龙、培训等服务。
(八) 协助企业组织新产品(技术成果)项目推介、展览等。
(九) 协助办理专利申报及技术产权交易。
(十) 协调人事和档案管理。
(十一)协助办理特殊行业技术工种、岗位技术资格(质)的申报、培训、认证、年检等服务。
二、乙方入住时,应具备下列进驻条件:
(一)从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项目的开发和生产,技术水平较高;或拥有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同时具有后续的研发能力。
(二)专利项目的商品化、产业化前景较好,市场潜力较大;
(三)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行业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企业产权明晰,运行机制健全。
三、乙方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 享受高新区和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有关优惠政策(具体按“专利孵化企业优惠政策”执行)。
(二) 甲方提供科技创业广场二号楼 楼 房间作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场地, 年 月 日前免收房租。
(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履行合同和孵化协议,遵守科技创业广场管理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条例。
(四) 按季度和年度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及缴税凭证复印件。
四、甲方提供的服务与乙方的经营活动没有任何经济的或法律连带责任。在孵化期间,乙方若违反甲方条约,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孵化关系,终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有关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
(一)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孵化服务费 元/月(大写 ),按季度收取。
(二)甲方承诺的各项服务均为免费服务,涉及第三方的收费时,由乙方自理。
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附加条款:
甲 方:河南专利孵化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负责人: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负责人:
经办人: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专利孵化企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