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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9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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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外观专利 马伟    联系电话:15003858868
我想申请外观专利,可是有人说,外观专利没有用,不能保护你的利益,就是有人冒充了,你也没有办法
2009-01-16 17:08: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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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首先,谈一下什么是外观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其次,我们认为,申请外观设计是保护新产品的有效方式,现在听到一些法律界人士对外观设计专利颇有微词,有人甚至怀疑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能有效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通过专利管理工作,对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新产品方面起到的作用深有体会。以广东省增城市为例19855该县申请的第一项专利是食品包装罐外观设计,授权后不久就在省内外顺利维权成功,依法保护了企业研制的花生蛋白新产品。增城市2005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295件,其中外观设计专利216件,占全年总申请量的73%;广州市是工业强市,科技实力雄厚,但是在申请的专利中外观设计仍占多数,2005年申请外观设计专利5932件,占全年总申请量的54%这些数量庞大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呢?举一实例来证明外观设计专利能有效保护企业的新产品。  增城奥登食品有限公司是专业研制、生产各类饼干、食品的大型知名企业,该公司研制生产的新产品香酥双色威化饼早在上市前,其包装袋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授予专利权。该公司投入超过百万元的研制、宣传经费,使新产品打开全国市场,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 20065月上旬,消费者和经销商向该公司投诉,东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在各地推销的香酥双色威化饼系列产品包装袋的图案、色彩与该公司专利产品的外观极为相似。经过市场上调查取证,确认涉嫌侵权,在东莞市知识产权局主持的调解会上,对方口头保证不再仿制该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但是20068月上旬,又有消费者和经销商向该公司投诉,对方继续在各地销售与该公司专利产品的外观极为相似的威化饼产品,稍微修改原包装袋的个别文字和图案,只是把香酥双色威化饼改为香脆双色威化饼,形状、字体、大小、位置和色彩与该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完全相同。在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时,一般消费者很难分辨出两种产品的区别,对方的产品与该公司专利产品的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有显著的区别。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整体观察,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外观设计专利独创性部分以及整体图案与对方的仿制产品的外观相同。该公司立即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制止被告的侵权行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无独有偶,在增城市某镇也发现与上述相同的情况,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缉查大队和增城市知识产权局果断出击,直奔涉嫌侵权的企业现场堪验,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从此处可以看出,如果事先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香酥双色威化饼新产品只能为他人做嫁衣,尽管多次维权花费资金和精力,但是依法维权开辟出新的市场,企业家算算这笔长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账——非常值得!尽管我国专利法中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授权、维权的规定都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如我国专利法第40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外观设计专利既不需要实审又不在授权前公开,只有授权后才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极少数企业在钻法律的空隙,获得并非原创的外观设计专利。像外观设计专利这样比较直观的专利纠纷,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处理是最理想的。   无数事例证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企业新产品强有力的保护方式之一。

最后,谈一下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问题,    当一个新产品即将诞生时,企业的决策层除了要考虑组织生产、营销策划等等问题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问题。

    一、在保护产品技术发明的同时应重视产品外观设计的保护

    对于企业的大多数产品,其功能和内在结构都与以往的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因此优秀的外观设计就成为了这些产品的竞争优势。产品具有了某种外观造型,会使该产品富有美感而成为产品的卖点。例如人们熟悉的电冰箱,目前市场上也出现了适合儿童专用的各种造型的冰箱,这时企业就应当在新产品面市之前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来对产品的这种外观造型进行保护,从而以主动的方式限制他人未经许可实施该外观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为了全方位的保护,其外包装、宣传品也可同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如何选择申请国和申请的途径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若外观设计产品仅在中国销售,企业可以仅申请中国专利。若该外观设计产品有可能销售到其他国家,则最好相应地也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途径有两个:

    (1)先申请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然后在自申请日后6个月内再向其他国家申请,这样可以享受优先权。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晚6个月支付其他国家的申请费用(包括代理费),同时,有6个月的时间可以对其进行市场调研和产品改进,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在其他国家申请;

    (2)当产品很成熟,并即将销往某些国家或在某些国家加工生产时,或希望在某些国家尽快授权时,在有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可以在申请中国专利的同时,申请这些国家的外观设计专利;

    (3)当企业打算将产品同时在香港销售时,还必须到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

    三、如何处理"申请日前的某些公开行为"的问题

    当企业的外观设计产品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视为该外观设计申请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此时,企业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否则,任何人可以以该申请在申请日前已公开、已是现有技术而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外观专利无效。

    四、如何选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时机

    当有了一个好的构思,并且它的设计要点也已形成在图纸上,当然申请专利的时机是越早越好。一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半年左右会被授权,因而也会在专利公报上公开。当半年的时间不足以使企业完成新产品的面市工作时,若企业既想早日申请外观专利,又不想在产品面市之前在专利公报上公开该外观设计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而选择一个合适的申请时机,也可采取适当的方法适当延长公开的时间,不给侵权者可乘之机。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进行研制开发一个新的产品时,应当与有关人员签定保密协议或合作协议,并注意约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泄密和专利纠纷的产生。

    五、如何利用专利公报

    1.企业可以委托代理机构或有关人员,定期查看专利公报,一旦发现有与本企业相似的外观设计被授权,即可采取主动行动,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其无效。

    2.企业可以通过研究专利公报,了解有关企业和有关产品的最新研发动态,以利于本企业新产品开发计划的制定,避免重复研究,减少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3.对于已有专利技术进行的二次开发,既包括功能完善,也包括产品外观造型的再设计。从我国专利转化成生产力的比例来看,专利技术的市场化还很不够,这有多方面的原因,原因之一即在于有些专利技术很好,但外观造型差,从而限制了其在市场上的推广应用。在我国,通常情况下工程师更注重技术本身,而产品的设计还需要工业设计师的配合,市场需要既有良好性能又有美好外观的实用的新产品。

    总之,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使自己苦心研制的产品能够得到相应的市场回报,主动采取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

马先生,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咨询]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55    联系电话:5678713

专利被侵权,怎么办?


2007-08-23 09:2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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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如果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他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被请求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部门)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1页 共1页 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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